[上海市安監總站]關于公布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第六批廢止文件的通知 【滬建安質監(2018)15號】 |
各有關單位:
經研究決定,對2006年一2016年總站發布的文件中,已不適應現實需要或已完成階段性工作或已被新文件代替或已按上級文件執行等文件予以廢止。現將廢止的7個文件通知如下:
一、《關于加強電梯井內腳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滬建安質監(2009)第078號)
二、《關于開展上海市建設工程現場施工質量管理標準化試點工作的通知》(滬建安質監(2013)第90號)
三、《關于“擴大上海市建筑工程現場質量管理標準化試點工作”的通知》(滬建安質監(2014)第70號)
四、《關于加強上海市優質工程(結構工程)推薦檢查工作的通知》(滬建安質監(2013)第38號)
五、《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系統信訪處理暫行規定》(滬建安質監(2015)第29號)
六、《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專家管理辦法(暫行)》(滬建安質監(2015)第84號)
七、《關于調整上海市優質工程(結構工程)推薦檢查要求的通知》(滬建安質監(2016)第36號)
上海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
2018年2月l1日
|